close

  本報評論員
  在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道路上,這樣幾個時間節點凸顯里程碑意義。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2014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2014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11月6日,全國首家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機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履職。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之魂,要提高和激發創新能力,就必須強化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依法嚴懲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沒有打擊,保護將成為空談。只有依法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讓他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形成激勵創新的氛圍。一直以來,檢察機關都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列為重點工作。有力的司法保護為創新發展提供了日益良好的法治環境。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是一個樣本,也是一個標桿。這不僅是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一件大事,還是司法體制改革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將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積累寶貴經驗。作為先行先試者,只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合作,才能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合力,才能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一個體系的完善是一個系統工程,檢察機關在這一系統工程中肩負著重要使命。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發揮監督效能,加強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配合協作,形成積極保護、高效保護、協作保護的局面;要完善信息網絡共享、執法聯席會議、案件移送協辦、聯合督察督辦等制度,廣泛發現和掌握案件線索,確保對案件移送、受理和處理情況的全程監督,真正形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有效合力。
  高標準、高起點的開始,意味著勇氣,意味著擔當。更意味著,在新形勢下,司法機關要適應新要求,研究新問題,迎接新挑戰。只有這樣,司法保護才能達到新水準、新高度,更好地依法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營造鼓勵自主創新、依法平等競爭的市場氛圍,充分激發社會創造力,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強大推動力。  (原標題:為知識產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hhtqwlgqj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